一、自營貸款業務
1.流動資金貸款
財務公司為解決成員單位生產經營流動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分為一般流動資金貸款和流動資金循環貸款。涉及外匯資金需求的,可辦理外匯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或外匯循環流動資金貸款。
業務特點
- 貸款審批速度快,服務方式靈活;
- 用款期限靈活,經財務公司同意,可按實際用款進度提款,可以提前歸還。
2.固定資產貸款
財務公司為解決成員單位基本建設或技術改造項目相關的工程建設、技術、設備購置、安裝等方面長期性資金需求而發放的貸款,包括基本建設貸款和技術改造貸款。
業務特點
- 貸款審批速度快,服務方式靈活;
- 用款期限靈活,經財務公司同意,可按實際用款進度提款,可以提前歸還。
3.銀團貸款
由財務公司或銀行牽頭,組織多家銀行參加,在同一貸款協議中按商定的條件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又稱辛迪加貸款。
業務特點
- 金融機構聯合放款,實力雄厚;
- 用款期限靈活,經財務公司同意,可按實際用款進度提款,可以提前歸還。
4.并購貸款
財務公司對并購方或其專門子公司發放的,用于借款人支付并購交易價款和費用的貸款。
業務特點
- 貸款審批速度快,服務方式靈活,滿足特殊用途貸款需求;
- 經財務公司同意,可按實際用款進度提款,可以提前歸還。
二、委托貸款業務
財務公司接受成員單位委托,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借款對象(必須是成員單位)、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資金的業務。
業務特點
- 幫助委托人拓寬閑置資金運用渠道,提高資金收益;
- 發揮財務公司完善風險防范體系優勢,加強資金管理;
- 手續簡便快捷,手續費率較低。
三、融資租賃業務
財務公司提供的融資租賃業務主要包括直接租賃和回租租賃。
直接租賃是財務公司根據承租人(成員單位)的要求,與出賣人或代理采購部門訂立購買合同,支付貨款購買租賃物,將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并分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在租賃期滿時,按殘值將該項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的租賃業務。
回租租賃是承租人(成員單位)將自有資產出售給財務公司,再將該資產租回的租賃業務,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出賣人為同一人的特殊融資租賃方式。
業務特點
- 分期支付租賃費,資金壓力??;
- 加速設備更新,提高經濟效益。
四、買方信貸業務
在成員單位作為銷貨方、外部買方企業作為采購方的產業鏈交易中,財務公司向符合條件的外部買方企業提供融資,用于購買成員單位產品的信貸業務。
業務特點
- 幫助解決融資難題,緩解資金壓力;
- 助力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競爭能力;
- 提供優惠貸款利率,節約財務成本;
- 增強購銷雙方黏性,穩固合作關系。
五、保理業務
成員單位債權人將其對成員單位債務人的應收賬款轉讓給財務公司,由財務公司為其提供集應收賬款催收、管理、壞賬擔保及融資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再保理業務是指商業保理公司將其提供保理服務而獲得的應收賬款及該應收賬款項下享有的全部權利轉讓給財務公司,由財務公司為其提供包括貿易融資、應收賬款管理、賬款催收及壞賬擔保等在內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業務特點
- 費率低,可享受低于市場平均水平的優惠費率;
- 額度高,最高可達應收賬款凈額的100%;
- 放款快,快速解決資金回籠難題和融資難題;
- 助合作,增強購銷雙方的商業信用關系與合作關系;
- 優報表,有效改善供應商財務報表,提供風險保障。
六、擔保業務
財務公司的擔保業務是指財務公司接受貿易項下、合約關系、經濟關系等交易中成員單位的要求,向交易的另一方就該交易項下某種責任或義務的履行所做出的在一定時期內承擔一定金額支付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的書面付款保證承諾。財務公司擔保主要包括投標保函、履約保函、工程維修保函、付款保函、預付款保函、海關稅收擔保保函、留置金保函等種類。
業務特點
- 銀行信用代替商業信用,利于合同義務履行;
- 適用范圍廣泛,種類多樣靈活,滿足成員單位各類增信需要;
- 手續費較低,節約財務費用。